化学与化工学院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经研究生提议、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度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类别
(一)三好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
1.政治思想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若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学生视同第一)发表一篇文章;
(2)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要求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MiAi/ΣAⅰ;式中Mⅰ、Aⅰ分别为第ⅰ门学位课程成绩和学分数)在80分以上;
(3)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4.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加权成绩80以上;
5.上学年担任学院研究生干部满一年,并取得聘书,学院研究生干部包括:研会成员、党务中心成员、班长、团支书、党支部支委会成员。
(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3.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四、优秀研究生评选具体操作细则
(一)各类优秀研究生指标由学校分配,在此基础上学院指标分配根据各党支部在册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
三好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高分子一 |
3 |
1 |
2 |
高分子二 |
3 |
1 |
2 |
高分子三 |
4 |
2 |
3 |
高分子四 |
3 |
2 |
2 |
无机一 |
3 |
2 |
2 |
无机二 |
3 |
2 |
2 |
应化一 |
4 |
2 |
3 |
应化二 |
4 |
2 |
3 |
应化三 |
3 |
1 |
2 |
有机一 |
4 |
2 |
3 |
有机二 |
3 |
2 |
2 |
物化一 |
5 |
2 |
3 |
物化二 |
2 |
1 |
1 |
聚合物 |
5 |
3 |
4 |
分析 |
3 |
2 |
2 |
备注: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研会和院党务中心各两个单列指标;三好研究生,支部书记两个单列指标。
(二)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各个党支部内成立评选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各支部评选小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选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其他支委会成员为组员(主要从科研、学习、社会活动等方面综合评比)。
五、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延期毕业的学生;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八)有课程不及格;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六、评选流程
1、10月15日17:00之前,请满足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同学将《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于交给各党支部书记。逾期不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2、10月18日12:00之前,各支部评选小组开展评选工作,具体环节包括个人申报、支部审核评议、支部汇总公示。
3、10月20日12:00之前,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各党支部书记入选者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和《党支部鉴定表》纸质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东三楼326李亨老师处。
同时入选的申请者需在10月23日之前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导师在学生申请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
4、10月24日-10月26日,学院审核无误后,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进行网上审核并上报学校。
【备注】
1.评选优秀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2.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
3.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