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回天新材出资在华中科技大学设立“回天奖学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金额
奖学金指标: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10名(硕、博各5名)
奖学金标准:5000元/生/年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无固定收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除外);
7、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完成学籍注册,实际足额缴纳学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回天奖学金: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收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注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有课程不及格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6、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申请回天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1、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前一年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40%以内;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相关学术论文;
3、参与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4、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文体比赛、学生工作、志愿公益等,有社会责任感;
满足上述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
五、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2月18日中午12:00前将《回天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交至西一楼114李亨老师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整理打包发送至邮箱cxy_shark@163.com(暂不盖院章)。
2、学院评选。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入围后,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答辩评委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3、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回天新材。
六、评审所需材料
1、附件1 化学与化工学院回天奖学金申请表(手写签名)。
2、证明材料汇总:个人成绩单、文章和专利、各类获奖证书等。
七、注意事项
1、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应实事求是的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研究生参评的各类成果,均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
3、原则上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内,不得申请2项及以上社会奖学金;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奖学金。
4、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