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与化工学院2017年研究生知行奖学金评定细则

作者:  发布:2017-10-30 09:53:00  点击量: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校赢得荣誉,为国家做出贡献,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以奖励在学习、科研和服务同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

一、评审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类别

知行优秀奖学金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三、申请范围及年限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八)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九)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十)院讲座积分卡截止20171013日盖章不满3次。

四、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五、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  评选方式

将知行奖学金计分标准中8项的所得分数相加,得到知行奖学金的最终评分,计分标准见附件。

【备注】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如在学术研究及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2.存在论文得分分割情况时,由导师确定具体比例,第一、第二作者及导师共同签字同意后提交纸质证明材料至学院教务科备案。

3.所有加分材料须为20169-20178月学年度的方可有效。

4.本细则公示期截止2017112日晚18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德育助理。

5.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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