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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试行)

作者:  发布:2022-04-28 16:10:44  点击量: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22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即可参评: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三、无评选资格

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
、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
、考试作弊并通报批评者;
3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
、中期筛选不合格者;

5、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6、延期毕业者;

7、无正当理由不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四、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具体评选人数按2022届暑期硕博毕业情况评选。

五、评选办法

1、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于202251日之前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申请“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暑期)”;

2、于202253日中午1200前向各班班长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化学与化工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分表》(见附件)以及对应的纸质版支撑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填写时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3、在班级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

4、班级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将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

5、院研究生工作组根据评分细则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听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六、评分细则

参评分数由成绩、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竞赛,学生活动,就业择业,社会活动几部分组成;

1、成绩按照10分为满分,按照百分比记分,如成绩85.5分记为8.55分;

2、学术论文:高水平论文(JACSAngew. Chem. Int. EdAdv. Mater.等)6分,一区论文3分,二区论文2分,三区论文1分,四区及其他EI收录论文0.5分,对双第一作者的论文,得分为该论文得分的50%,二作不加分,如果导师为一作,学生二作则视为共同第一作者。论文需在相应学制内发表,并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

3、专利:专利授权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专利公开的第一申请人加0.5分,如导师为第一申请人,学生第二申请人视为第一申请人;

4、学术竞赛:国家级一等奖5分,省市级一等奖3分,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得分为一等奖的60%,三等奖为30%,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

5、学生工作: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同级别职务3分,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德育助理、党支部书记或相同级别职务2分,班长、团支书、院级学生组织部长、支委成员或相同级别1分,以最高分记,不累加;

6、文体竞赛:国家级一等奖3分,省市级一等奖2分,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得分为一等奖的50%,三等奖为30%,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

7、就业择业: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或选调   2分,在政府机关或基层单位有挂职经历(须满一个月)1分,同一实习地点不累计加分;

8、社会活动: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服务0.5分,不累计加分。

七、奖励办法

获得暑期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八、附则

1、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2、相应加分项均要有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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