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首页 >> 人事工作 >> 人事通知 >> 正文

关于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赴四川大学参加英语培训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6-06-03 08:31:09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能力,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在与四川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成功合作的基础上,今年学校计划继续组织选拔部分青年骨干教师赴川大进行英语脱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强化培训,使学员具备使用英语撰写学术论文、出席外事活动、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出国进修访问等方面的水平,并提高参加PET5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英语统考的应试能力。
二、选拨对象
在我校工作已满两年,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青年骨干教师;近两年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全额资助资格但外语尚未达到出国要求的青年教师各单位可优先推荐。
三、培训计划
第一阶段:2016年7月11日至8月26日,赴四川大学脱产学习,开设:听力、口语、讨论、综合(语法+词汇)阅读、文化背景、学术与应用文写作等课程,共252学时。
第二阶段:2016年9月上旬至2016年12月上旬,学员校内自学。
第三阶段:基金委统一结业考试前两周;再次赴川大进行考前培训,以应试技能为主,78个学时左右。
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应参加由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考试。对于考试未通过或擅自放弃考试的学员,学校今后将延缓其公派留学的资格申请。
四、考核方法
1. 学习期间,学员应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病假需出示医生证明,事假应由学校人事处批准,无故旷课3天者,取消学习资格。
2. 学期培训结束后,参加四川大学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与口试,笔试包括听力、语法、词汇、阅读、写作,口试为一对一的考试方法。成绩合格获四川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
3. 参加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资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1. 培训费(含教材费和考试费):7000元/人,通过校选拔考试的学员,学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2. 培训期间饮食:学员购买餐卡,在四川大学校内食堂用餐,费用自理。
3. 住宿费:学员自己承担(入住留学培训部学员公寓:四人间每人每天35元,三人间每人每天40元,两人间每人每天55元;房间均有空调、彩电、带热水器的独立卫生间。)
4. 学习期间往返差旅费由学员自己承担。
六、报名选拔
1. 报名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学院工作安排,推荐2-3名教师参加学校选拔。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如持有有效的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证书,请提交一份复印件。各单位填写《报名汇总表》,审核盖章后于6月8日之前报送交人事处教师办,电子档请发至邮箱:jjq@hust.edu.cn。
2. 选拔考试
六月中下旬,学校组织校内选拔考试,择优选拔30名左右学员参加今年的培训。选拔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被录取的教师请做好下半年教学科研工作的安排,确保学习时间。
 
附件:1. 出国英语培训报名汇总表
       2. 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培训申请表
 
联系人:金建强  电话:87543610
 
 
 
人事处
2016年6月2日

版权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COPYRIGHT 2014-2021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化学楼  
邮编:430074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