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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辅导员公开招聘启事

作者:  发布:2014-05-20 00:48:32  点击量:

  博士辅导员是我校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和教师班主任队伍的配备和结构需要建立的一支学生工作队伍。博士辅导员基本按照本校专任教师标准选拔,来校后须全职从事辅导员工作四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及个人意愿学校提供多种发展方向,竞聘上岗。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校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4名。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知识面较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6、全职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四年。

(二)资格条件

1、应届优秀博士研究生;

2、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均为全日制统招统分生;

3、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拟招聘院系需求专业对口。

二、招聘院系及人数

 

 

招聘院系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
光电或电子大类相关专业
化学与化工学院
1
化学大类相关专业
自动化学院
1
自动化大类相关专业
材料学院
1
材料大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方式: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登陆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填写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辅导员公考招聘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2013年6月2日;

3、由学生工作处、招聘院系、人事处等相关单位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初筛,审查通过名单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予以公布;

4、拟招聘院系、学工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和学生工作能力考核。考核形式及时间等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5、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辅导员公考招聘报名表》并重新命名,格式为“拟报院系+姓名”,如“自动化学院+张三”。

2、登陆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进行注册并在“个人中心”中上传重新命名后的报名表至“电子简历”,然后在招聘启事页面点击“应聘此岗位”。仅仅注册而未提交报名表者,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若考察人选全部放弃录用资格,则取消本次招聘。

4、最终选留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来校工作,待遇等相关政策按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5、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积极关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2427

学工处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2428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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