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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届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新星”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7-02-20 00:00:00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和支持,营造校内良好的科研氛围,提高学校科研质量,学校决定评选第二届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新星”。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青年科研工作者,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高尚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为人正派,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申请人参评的主要科研成果应该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各级人才计划获得者;

3)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主要完成人;

4)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主要参与者;

5)实现重大转化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6)其他突出业绩。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新星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院、系(所)审查推荐,并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于2017221日(周二)下班前报送至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uanglp@hust.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表彰。

三、名额

各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

四、奖励与支持

1)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年度科技新星荣誉称号;

2)学校在自主创新基金中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联系人:黄礼平  87543032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第二届科技新星申报表》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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