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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化学与化工学院2016年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作者:  发布:2016-09-21 10:27:05  点击量: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科发展,提高我院科研水平,加强高水平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及加快新进教师成长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学院2016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第二批)设优秀青年培育项目和青年教师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青年培育项目

1.资助对象

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与条件,45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未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资助。

2.资助强度

资助额度一般20-3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需瞄准国家需求、学科前沿和学院未来发展。

2)以获取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优青、长江学者青年项目、青年拔尖人才等国家人才计划(不包括国家人才引进计划)为目标。

二、青年教师基金

1.资助对象

学院新进的青年教师,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未获得自主创新基金资助。

2.资助强度

资助额度一般为5万元,主要用于青年教师的启动资金,项目执行期为一年。

3.申报要求

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或建立在个人兴趣基础上的自由探索。宽容失败,强调独立科研思考,突出项目的探索及人才培养目的。鼓励创新,为年轻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提供有利的环境和保障。

三、项目管理

1、获批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须按要求填写任务书,任务书为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任务书应明确说明项目的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

2、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按计划使用经费,督促成员按计划完成承担的任务。

3、学院学术委员会为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的最终决策机构。项目的设立、评审、结题、项目异动等重大事项须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4、优秀青年培育项目按计划书实行严格的结题考核制度。

四、申报安排

1.申报优秀青年培育项目及青年教师基金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2.请于2016926日中午1200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zenglihust@hust.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7543032  13986271166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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