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校横向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技〔2015〕6号)要求,科发院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学校应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14年12月底前应结题未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项目结题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须对课题负责人所填报的信息严格审查,将通过审核的材料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科发院横向处办理结题手续。要求所有结题材料需报送原件。
(二)针对以下情况分别办理项目结题有关手续。
1、正常结题:在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合同经费已全部到帐,由委托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结题意见并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发院,项目为正常结题。
2、校内结题:对于经费全部到校且按合同要求已完成,但委托方不愿出具验收报告的横向科研项目,或者经费因故未全额到校但合同到期原则上已满一年的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结题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发院,项目为校内结题。
3、合同终止:(1)合同执行期满,项目因故未完成,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终止协议。(2)因故无法签署终止协议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项目终止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科发院,项目视为校内结题。
4、合同延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故不能按期履行的项目,经双方协商签署延期协议。
5、项目负责人因出国、进修或退休以及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从事研究工作的,须经院系办理相关手续,变更项目负责人之后办理相应结题手续。
三、材料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 年04月01日前将 《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资料,集中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曾丽
电 话:8754303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