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宣传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我校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推动学校科技进步,学校将评选2015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十大科技进展”,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有重要创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12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学院对申请项目的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
3.2015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须同时提交书面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2份)请报送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englihust@hust.edu.cn。
4.2015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十大科技进展”申报截止日为2016年3月10日。
联系人:曾丽 8754303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6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