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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勤奋励志助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2014-05-20 00:48:32  点击量:

2013年“勤奋励志助学金”评选通知

 “勤奋励志助学金”由华中科技大学崔崑院士、朱慧楠教授夫妇及其女儿崔明玲一家人向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捐款设立,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学金评选流程及细则如下:

一、资助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大一至大四年级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经济困难且学习勤奋的本科生。

二、申报资格

1、家庭经济困难,近期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可优先考虑;

2、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年级专业排名不低于前50%,无挂科;

3、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制度,未受过处分;

4、主要学生干部且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5、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6、由于本助学金为近期设立,没有跟学院其它奖助学金的评选同步,参考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在本学期奖助学金获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学在今年的“勤奋励志助学金”评选中将不予考虑;

7、已申请转专业(含启明实验班)且获批的同学在此次评选中不予考虑。

三、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贫困且优秀大学生8人,8000元∕人∕年。助学金分两次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中旬及次年5月中旬,每次发放4000元。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本项助学金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评选流程

1    1210日之前,班级初选:学生递交申请材料至班级资助委员处,由各班组织审核申请对象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评选确定初选入围名单(每班不超过1人),并将入围者申请材料(填写表格见附件)递交至学工组(化学楼213办公室)。

2    1212日之前,学工组面谈、走访、审核:参考初选入围名单,确定最终人选。具体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3    1214日之前,学院审批。最终资助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天。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O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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