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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招聘通告

作者:  发布:2014-05-20 00:48:32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的水平,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面向全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聘研究生德育助理一名。

一、参聘条件

1.化学与化工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优先。

2.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性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 取得导师的同意与支持

4. 具有学生工作的经历,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二、聘任程序

1. 学院成立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

2. 学院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经过岗位公布、个人申请、考核选拔、结果公示等流程。

3. 聘任结果公示后,学院将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包括:

1. 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对研究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2. 参与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

3. 协助完成研究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

4. 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数据上报、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 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6.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津贴

1. 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

2. 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津贴为每人1200元/月,按每年10个月发放。

五、考核与管理

1.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由研究生工作部、院(系)和研究生共同参与。

2. 对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

六、参聘办法

请有意参聘者自行下载填写 德育助理报名表.doc,并在6月17日9: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chemstudent@126.com

联系人:石渊龙

联系电话:027-87556784

七、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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