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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4-05-20 00:48:32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学校将启动 2013 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以下 19 个领域归口申报:
1. 数学; 2. 物理; 3. 化学; 4. 化工; 5. 农业; 6. 林业; 7. 电子科学技术; 8. 计算机与通讯; 9. 生物与基础医学; 10. 医疗卫生与临床; 11. 药学; 12. 中医药; 13. 能源; 14. 资源; 15. 环境; 16. 传统材料; 17. 新材料; 18. 先进制造; 19.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含工商管理 )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 8 个领域归口申报:
20. 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21. 经济学; 22. 法学; 23. 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 24. 教育学、心理学; 25. 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 26. 历史学; 27. 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 、在申报当年 1 1 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2 、具有博士学位。
3 、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突出的创新能力(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冲击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等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潜力。
4   国内申请人( A 类)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我校工作,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   海外申请人( B 类)现应在海外一流大学学习或任职,已经通过学校考核,并承诺全职来校工作,拟于近期正式进校。
6 、已获得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考虑到学校总体指标有限,且该项工作每年开展,因此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 1 人(含 A B 类),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 3 人。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个人申请。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院系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3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候选人学科领域进行分组评议。
4 .学校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报学校审批,确定上报人选。
5 .组织上报。组织人选整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候选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书;
2 .附件材料,包括:
1 )代表作首页复印件;
2 )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 )必须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4 )必须提供曾获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附件材料纸质版须按以上顺序整理,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
3 .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白色艺术纸封面,双面印刷,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1 份,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核实后在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 校(院)长(签章) 由学校统一负责办理,落款时间不填。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 .书面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程序、推荐意见、候选人排序等内容,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人清单》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其他相关说明
1.  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2 .请各申报院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3.  请抓紧开展人选申报推荐工作,并于 2013 6 24 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刘婧婧    刘伟
联系方式: liujingjing@mail.hust.edu.cn   8755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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