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作者:  发布:2020-12-08 08:51:23  点击量:

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风险,项目申请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必须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院系审核项目后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盖章。

3、请务必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承诺书》送交学院办公室,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以便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附《承诺书》或迟于学校通知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联系人

学院:朱启军,黄礼平                  电话:027-87543032

学校:游超,邱进俊,周阳           电话:027-87543437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双边合作协议, 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1. 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管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三)项目执行期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20221月至2024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DFG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https://www.dfg.de/foerderung/info_wissenschaft/2019/info_wissenschaft_19_81/index.html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德(NSFC-DFG)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DFG项目(中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作为负责人承担的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英文申请书,即德方合作者向DFG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ISIS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12016时至202133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2021年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审批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申洁

  Email: shenjie@nsfc.gov.cn

  电话:010-6232 7017

  (二)德方联系人:

  Wolfgang Wachter

  Email: wolfgang.wachter@dfg.de

  电话:+49 (228) 885-2454

  Claudia Bordach

  Email: Claudia.Bordach@dfg.de

  电话:+49 (228) 885-2542

  注: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 7474

 

  附件:合作协议参考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121

 

版权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COPYRIGHT 2014-202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西一楼208室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58868736
学院邮箱:hustchem@hust.edu.cn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