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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1-01-06 17:22:50  点击量: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的统一安排,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附件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2020版)”认真撰写《报告》。

2、《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3、《报告》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请按照附件1中的正文提纲填写。

4、撰写《报告》时,应在“研究成果”页面收集本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文列入《报告》;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成果列入《报告》;不得直接复制学位论文内容作为《报告》内容。

5、项目资金决算表请参照“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0版)”填报。除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62020年度重要变化: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7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为截止到20201231日的数据。

二、提交及审核流程

1、自2021年起,《报告》提交流程有所变化,项目负责人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经依托单位和基金委审核通过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

22021110日学校财务账务清理结束后,财务处将提供待结题项目的决算数据,详情请咨询院系科研秘书。

3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请务必提前准备,提供对方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经费决算表,一并交财务处审核。

4、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报告》,请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5、《报告》电子版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基金委已审核”),再打印PDF文件(双面打印、注:不需打印附件),务必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6、项目负责人将《报告》(一式三份)加盖财务部门签章后,交所在院系。

7科研管理部门印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发院统一办理,项目负责人和院系无需单独办理。

三、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报告》的截止时间:2021115之前。

2、项目负责人在2021225下班前将纸质版《报告》交至学院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负责人确认报告填写完毕、审核无误后再提交。如确需退回修改,请联系院系科研秘书。

2、准予结题后,基金委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未按时完成项目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国基金项目,不予提取项目绩效。并记入个人及所在院系的信用记录。

4ISIS系统操作问题可查阅“附件3、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2020版)”。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 院:黄礼平    朱启军     电话:87543032

学 校:熊惠琴           电话:87543437

附件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2020版)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0版)

附件3、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2020版)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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