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作者:  发布:2021-02-24 09:53:48  点击量:

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风险,项目申请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必须签署 http://kfy.hust.edu.cn/system/resource/images/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docx(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院系审核项目后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盖章。

3、请务必于202151810:00前将《承诺书》送交学院办公室,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以便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附《承诺书》或迟于学校通知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联系人

学院:黄礼平、朱启军                     电话:027-87543032

科发院:熊惠琴、游超,邱进俊       电话:027-87543437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双方共同资助中欧人才项目,着眼未来合作,面向国际人才培养。

  一、 项目说明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312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根据欧盟法律要求,附件1中未提供欧方联系方式,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申请人可以邮件向项目联系人索取欧方联系方式)。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三)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91日至2023228日,申请人最迟应于20222月赴欧盟开展研究访问。

  二、 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21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日常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

  (三)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欧人才项目,合计限1项。

  (四)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ERC(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申请人须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参考范本见附件2),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研究及日常生活费用安排等,并由欧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参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并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材料。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1222日至202151916时。

  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注: 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20217月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审批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中方联系人:申

  电 话:010-6232 7017

  Email: shenjie@nsfc.gov.cn(请联系此邮箱咨询欧方联系方式)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 7474

 

  附件:1. 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清单

          2. 接收函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1222

 


版权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COPYRIGHT 2014-202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西一楼208室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58868736
学院邮箱:hustchem@hust.edu.cn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