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我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22年3月9日前 提交申报材料(地点:东三楼323办公室);
2022年3月10-16日 展示材料五天(地点:东三楼323办公室);
2022年3月17-18日 材料审查;
2022年3月21-29日 学术评议(听取申报人述职)、评定结果报院聘任组,聘任组确定拟聘岗位人员名单并公示5天;
2022年3月30日 聘任组接受并处理申诉;
2020年3月31日 整理材料并上报学校;
二、岗位下达数:
1、2021年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四级以下)控制数如下:
副高 |
中级 |
中级 |
|
控制数 |
已有岗位数 |
|
控制数 |
已有岗位数 |
|
控制数 |
已有岗位数 |
五级 |
7 |
6 |
八级 |
5 |
5 |
十一级 |
2 |
0 |
六级 |
15 |
6 |
九级 |
7 |
5 |
十二级 |
1 |
3 |
2、2021年度各级各类岗位空岗申报数如下:
(1)、三级岗位:0-1个;
(2)、教师高级岗位数:正高0-1个;副教授0-1个;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 专任教师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
②任课课表(各单位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原文复印件、论文被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申报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
② 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
② 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单位签字盖章);
③ 任课课表(各单位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专著原件、论文被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④ 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2)申报中级及以下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3. 工人技师
申报工人高级技师、技师岗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
(2)《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单位签字盖章);
(3) 学历(学位)证书、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它反映业务成果的相关材料。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 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
(3) 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2. 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
(三)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纸质材料(含附件)的同时,须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申报表及所有附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学校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纪检工作负责人龚跃法老师全程参与。
2、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育人实效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违反实施“一票否决”。
3、突出教学业绩,严格教育教学考核。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校人〔2017〕8号)中有关规定及《关于职称晋升教师教学工作总体评价的暂行办法》(教务处发)执行。落实教学工作总体评价要求,以教务处审核盖章为准。
4、根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校人〔2017〕8号)中“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有关要求,4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担任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以学工处审核盖章为准。
5、根据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的通知中“教学科研并重岗和教学岗青年教师首次晋升高级岗位时须参加过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奖”,学院所有申报人员需执行文件精神。
6、教学型高级岗位的聘任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和《关于教学岗教师聘任条件的补充说明》(2013年12月10日教务处发布)的有关规定和以下有关说明执行:
(1)教学型教授岗位从严控制,原则上设置在承担全校通识教育基础课程等公认量大面广的学科大类基础课程的教学单位。
(2)申请教学型高级岗位人员应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特别是本科教学一线,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突出的教学能力;承担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影响面大,深受学生喜欢,为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得到广泛认可。
(3)“高水平教学研究类CSSCI论文”包括SCI、SSCI、EI收录的教学研究类论文。
7、实验技术系列中科研实验人员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岗位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可参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关于理工医管类科研型相应高级岗位的相关申报条件执行。
8、申报三级岗位条件:执行《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首聘条件》中关于三级岗位的申报要求。
9、到岗时间、任职年限、学术成果、年龄等统计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