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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10:37:1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校党〔2016〕41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将于2016年6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党中央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经湖北省委批准,教育部党组同意,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届委员会由39名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47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18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和条件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党委会、纪委会是工作班子,从有利于把两委建设成为适应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团结协作,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坚强领导集体出发,在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党委领导班子的职位设置、职务分工和班子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分布等基本情况,实现年龄形成梯次、专业知识配套、分布适当合理的结构。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应包括全体校领导、部分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原则上每个学科大类有1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教职工代表等;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应包括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党政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两委委员除纪委书记外不交叉重叠。
    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具备的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工作经验和议政议事能力;(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实绩突出;(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5)自觉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6)具有三年以上党龄,身体健康。要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候选人为学校中层干部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办法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推荐。
    第一轮推荐: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结构和名额要求酝酿提名。规模大的单位可分党支部推荐提名,规模小的单位也可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直接组织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或扩大会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按照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47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8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按候选人预备人选限额1:1.5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71人,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27人。
    第二轮推荐:将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名单反馈给各选举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委(总支)委员会扩大会,原则上扩大到党支部书记、党员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再按候选人限额进行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47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8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按候选人预备人选限额1:1.1的比例研究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5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20名。
    第三轮推荐:召开校党委全委扩大会,将第二轮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5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20名提交大会,按照候选人预备人选限额1:1的比例进行推荐。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全委扩大会民主推荐的情况,按候选人预备人选限额1:1的比例,研究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7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8名,并将上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及酝酿推荐情况上报教育部党组和湖北省委审批。
    四、日程安排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的第一轮推荐,在5月30日前结束,5月30日18:0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的第二轮推荐,在6月6日前结束,6月6日18:0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3.由校党委组织的第三轮推荐,在6月10日前结束,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湖北省委和教育部党组。
    五、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把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广大党员加强党性观念教育,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明晰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要从学校全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推荐校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表
          2.推荐校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表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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