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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5-03-10 09:09:06  点击量: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提升我校国际科技合作水平,着力培育高水平的国际科技项目,学校设立了自主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自主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按照“推进合作、培育孵化、提高水平”的原则,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瞄准国际科技前沿,结合我校科研优势特色,鼓励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与综合实力。
二、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前期已经与国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
2.在研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内容如已获相关国家资助不得重复申报。
四、资助范围
1.重点资助参与重大国际合作计划(如欧盟框架协议、ITER计划等),能争取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科技部、国家基金委等)以及与高水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际企业等开展的合作研究。
2.项目优先资助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五、申报要求
1.每个院系限报1-2项。
3.项目申请书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项目执行时间为2015年4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
4.请申请老师将正式申请书(双面印制)一式三份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5.项目提交后请老师继续关注项目状态。如有退回意见,请按照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项目状态显示为受理时才算申报成功。
联系人:曾丽、陈小锋
联系方式:027-87543032
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方面的疑问,可以查看“帮助FAQ”,具体也可咨询张成伟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4704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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