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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底到期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4-11-04 16:12:55  点击量: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现对2013年12月31号到期未结题以及2014年12月31号到期各项指标已达到项目任务书要求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自2014年5月以来,省科技厅采用了新的结题验收方式,更加规范和严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类别填写相应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各项目的类别已在清单中注明)。
2、项目负责人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送达3名同行专家(校内或校外专家),请同行专家对照项目任务书,审阅《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后,认真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采取百分制,其中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95分(含85分)为良好,75—85分(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不含75分)为不合格。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分数在合格以上方可结题验收通过。
4、《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每个专家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各一式四份,纸质材料,简装送至科发院重大专项办(东七楼407),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
5、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统一颁发《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二、其他要求
1、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请提交《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延期验收不得超过一年。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如未提供说明且不按期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厅不再推荐其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节特别严重者,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
2、所有结题验收项目的材料请务必在1112(周三)前,交学院办公室。
32014年的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可能从结题材料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会议验收,抽到的项目再通知负责任人按会议验收提交材料。
附件:
12014年底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通用)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自然科学基金类)
4、《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自然科学基金类)
5、《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联系人:曾丽
联系电话:8754303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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