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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武汉市青年科技朝阳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8-04-04 16:35:39  点击量:


根据武汉市科协《关于开展2018年武汉市青年科技朝阳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科协[201831号)文件,华中科技大学科协组织申报我校2018年武汉市青年科技朝阳计划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理科、工科、医科等院所及科研单位。

2、在我校工作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非市科协和区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

4、已获得过武汉市朝阳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在学术领域有重要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就,得到专家和单位认可。

3、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内容是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具有高水平、高质量和重要影响。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同时也符合武汉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建设重点项目的需要。

4、应邀于20177月至20187月第一次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5、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

6、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各院所、科研单位遴选本单位申报者,由校科协负责推荐报送武汉市科协国际部,校科协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630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2、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朝阳计划项目申报表》、《朝阳计划项目经费申报表》、《朝阳计划项目实施承诺书》。

3申报者须提供如下附件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③职称证(工作证)复印件,④所在院所开具第一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证明、⑤会议邀请函英文原件及中文翻译件、⑥第一作者录选论文证明、⑦录选论文英文摘要及中文翻译件、⑧本学科专家教授对此次会议的情况介绍(专家签名)、⑨曾获得的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有关奖项证书复印件、⑩已完成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材料(书面总结报告、参会照片、护照、签证、机票、登机牌、酒店住宿等凭证材料)。

4、申报者先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经费申报表、承诺书、10项附件材料)电子版提交校科协预审,待预审合格后,再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单面打印,一式三份,2018627日前递交到学院办公室。

四、资助标准

朝阳计划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2万元。

五、注意事项

1、《朝阳计划项目申报表》“声明”栏本人签名,“单位意见”栏学院领导签署“同意申报”并签名,再加盖学院公章。

2、《朝阳计划项目实施承诺书》本人签名。

3、“第一次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意指:申报者从未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活动,有海外留学经历和海外引进人才不属申报范围。

4、本次申报项目为20187月前已完成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上述申报表及附件材料须同时提供,未完成或正在完成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明年再申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4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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