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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0-04-29 17:16:18  点击量:

        为推动各领域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活动国际化水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启动2020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日本与亚洲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樱花科技计划)由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全额资助,邀请亚洲各国及地区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并与日本青少年、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作为日本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招募优秀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等赴日交流,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龄40周岁以下(领队可适当放宽)。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共分三类:第一类为科学技术交流活动(A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7天以内,日方合作单位为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第二类为共同研究活动(B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赴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最长不超过3周,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第三类为科学技术研修活动(C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在日行程10天以内,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

申报单位种类包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日方接收单位如果是企业(包括企业运营的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只资助赴日机票、消费税以及一般管理费。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流程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由拟开展交流的中日双方基层单位就申报批次、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达成一致后,各自向中日两国主管部门申报,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具体过程管理由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负责。

中方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交至学院办公室。

2.注意事项

中方派遣单位为两家或以上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进行申报,并须在申请表内详述其他参与单位名称及各单位拟定派遣人数。

申请表全年有效。如当批次未获立项,可与日方继续磋商本年度后续批次交流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中方申报单位需在系统平台再次申报,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无需寄送纸质版。

三、申报时间

2018年度中方项目申报分为四批次,具体为2020130日至32日;33日至61日;62日至91日;92日至115日。我校受理截止日期分别为525日、825日、1029日。

四、项目执行

所申报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由中日双方管理部门分别向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各批次项目立项结果,中方申请单位请关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通知通告栏。项目立项后,请中方申请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将总结报告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否则将被取消后续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通知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2003/t20200326_152552.htm

如有申报意向,请提前学院办公室。请将项目申请表加盖院系公章,经院系科研负责人签字后交科发院国际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

学院:朱启军,黄礼平               电话:87543032

学校:刘   荣,易                 电话:87558293

科技部联系人:魏朋、刘青      电话:010-6859802768513380 传真:010-68515808

邮箱:aad@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 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203室邮编:100045

附件:2020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中方派遣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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