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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分配上账流程

作者:  发布:2020-09-25 17:25:06  点击量:

一、办理流程

1.认领经费

经办人通过院系科研秘书认领经费,开具“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院系盖章确认、领取人签字。(人文社科类项目直接在科研管理系统认领经费,无需院系打印分配单)。

2.办理上账

经办人持“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及相关资料(详见注意事项中要求)到财务处三楼大厅科研经费管理科1号窗口办理经费上账手续(人文社科类无需项目负责人现场办理)。

二、注意事项

1.纵向科研项目第一笔经费上账时,需提供经上级经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资金预算表(预算表页需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如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经费时未明确批复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附件),经院系审批后报财务处执行。

如果项目/课题有合作单位需要转拨经费,需提供我校承担科研经费预算或所有合作单位分预算表(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横向科研经费上账时,项目负责人需在“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上空白处标明提取科研绩效的比例(人文社科类项目请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标注)。软件开发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上账时需提供院系负责人“软件类合同”审批确认的合同复印件。

3.若项目已办理预借票据,请务必在“华中科技大学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上注明已借票据相关信息(人文社科类项目请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

4.未办理预借票据的横向科研经费,上账时须同时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需开具免税发票,请同时提交相关免税证明资料(第一次需原件,后续需提供复印件)。

5.完成经费上账后,项目负责人可以登录财务处“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进行网上报销、查询余额及明细等。



相关制度:《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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