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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2-07-11 15:54:11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要求,为做好组织推荐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批次指南拟在碳中和、气候变化、生命健康等领域启动一批指南任务,共计39个二级指南方向。国拨经费概算2.5 亿元人民币。项目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任务申报,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具体是指:每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原则为1项,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个项目。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项目不下设任务(或课题),中方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申报项目时须有1个(或以上)国(境)外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国(境)外参与单位总数不设上限。

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国拨经费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二、材料报送

1.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指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解读指南相关方向要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714日前反馈至邮箱:hlpxzy@163.com

3.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时间为:20227138:0082616:00

三、校内联系人

学  院:黄礼平   顾彦龙         电话:87543032

科发院:易  宪   刘 荣         电话:87558293 

 

附件:

1.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 申报汇总表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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