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化学与化工学院行政党支部讨论,拟将李娟华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娟华,女,湖北省仙桃市人,1983年6月2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人事助理、重点实验室秘书。该同志于2017年12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2022年10月27日讨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各种方式,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黄礼平,联系方式:18986184453
中共化学与化工学院行政党支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