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2019级第二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胡益萌等10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胡益萌,女,汉族,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乌山村人,2001年8月27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化专业1902班学生,现任副班长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马丁、何峰。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积极上进,在学习上刻苦认真,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为人大方,乐于助人。拥护党的领导,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晏玉,女,汉族,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长轩岭镇羊角山村人,2001年3月17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担任生活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何峰、马丁。该同志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关注时事热点及重要发言讲话,课外阅读有关书籍和材料,在学习上追求进步,在生活中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顾宝麒,男,汉族,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2001年7月3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现任班长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陈漠雨、张凤英。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方面勤奋认真;学生工作方面细致负责,尽心尽力完成自己的任务;生活方面更加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坚持在力所能及的时候主动提供帮助。
于琳楠,女,汉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北于家庄子村人,2001年8月1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沈逸飞、马丁。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接受党组织的培养与考察,主动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良好,成绩优异,热心集体,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
付玉喜,男,汉族,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付楼村人,1997年05月05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现任组织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张凤英、陈漠雨。在一年审查期间,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始终以正式党员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支部的任务,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并注意和改正自己的缺点。
郭皓宇,男,汉族,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2001年8月16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担任学习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刘鑫璐、王萍萍。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接受党组织的培养考察,学习态度良好、成绩优异,生活中热心集体,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郝印志,男,汉族,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代召乡贾庄村人,2000年08月01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现任权益委员。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何峰、程馨怡。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在思想上积极增强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结意识;在学习生活中乐于助人,勇于担当,并严于律己,符合转正要求。
王静,女,汉族,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沙窝镇罗汉村人,2001年7月10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马丁、沈逸飞。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向上,学习刻苦,乐于助人,能够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徐胜,男,汉族,云南省宣威市倘塘镇东冲村委会徐家村人,2000年2月2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现任团支部书记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刘鑫璐、李浩辰。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和先进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学习上,勤奋认真,力争上游,积极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成绩有很大进步;工作上,勤勤恳恳,细心负责,认真做好支部工作;生活中,乐于助人,自立自强,团结同学。
赵云乾,女,汉族,甘肃省兰州市红谷县平安乡(镇)平安村人,2001年 2月20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1902班学生。该同志于2021年12月27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12月26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张凤英、沈逸飞。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在生活中乐于助人,乐观向上,遵纪守法,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大学生的优秀品质,较好的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8日至2月1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各种方式,反映_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陈晓宇,联系方式:15623219625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9级第二党支部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