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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郝兴天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2020-11-10 14:21:43   点击量:

经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高分子东区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将郝兴天、王贵贤2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郝兴天,男,山西省吕梁市人,1990514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2017级博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1292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42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曾获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在读期间,文化课成绩加权87.25,专业排名前15%,获优秀博士奖学金。目前获专利授权一项,参与撰写“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全息高分子材料一书,在J. Am. Chem. Soc., ACS Appl. Mater. Interfaces, Polymer等杂志发表多篇论文。

王贵贤,男,湖北省枣阳市人,1997531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1901班学生。该同志于20179月提出入党申请,2019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读期间,担任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曾任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学术部部长。获得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三好研究生、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获得学业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目前加权成绩90.65,专业排名前6%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述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119日讨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1111日至1115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各种方式,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何攀攀,联系方式:13989723528

 

中共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高分子东区党支部委员会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