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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赵强、薛志刚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2020-10-21 08:18:25   点击量:

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将赵强、薛志刚等2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赵强,男,湖南省汉寿县人,1985326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助理。该同志于201993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10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学院的公益活动,热心社会服务,大局观念很深。科研上,不断开拓进取,硕果累累。教学上,兢兢业业,教学成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生活中,为人谦虚,富有活力和号召力,乐于帮助身边同事,关系融洽。

2、薛志刚,男,甘肃省白银市人,1979212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该同志于201993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10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活动,热心公益服务,团结同志。科研上,大胆探索,科研成果显著。教学上,认真负责,教学成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生活中,待人真诚,为人谦虚,常常主动帮助身边的同事的科研和教学。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述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1021日讨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1021日至1025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各种方式,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许江平,联系方式:15327290026

 

高分子党支部委员会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