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拟确定孔庆迪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2021-05-03 16:10:29   点击量:

经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无机与生物化学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将孔庆迪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孔庆迪,女,山东省泰安市人,1997913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无机与生物化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191019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10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读期间,担任校研究生党务中心HUST研工小站部长、研究生创新创业基地部长等。思想上主动加强学习党史和党章,了解党的光辉奋斗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活动,如参观校史馆、红色基地、党史竞赛、抗疫调研实践、寒假返家乡实践、七院联合学术诚信知识竞赛等。作为志愿者参加党支部书记协助考核工作人员、“书记助理”协助考核工作人员等活动,表现良好。目前加权89.25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述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430日讨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55日至510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各种方式,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周太平,联系方式:15183872833

中共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无机与生物化学党支部委员会

2021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