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拟确定张永等3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2021-11-15 20:19:13   点击量:

关于拟确定张永等3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化学与化工学院研高分子西区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将张永、刘清雯、方秀琴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永,男,湖北省黄冈市人,19960322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2018级直博生。该同志于20206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7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读期间,获得2019-2020年度和2020-2021年度校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目前加权成绩87.45,有SCI论文两篇论文(一篇第一作者,一篇共同第一作者)以及授权专利两项。

刘清雯,女,湖北省宜昌市人,199854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2020年级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01016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10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读期间,担任高分子2006班团支书,化院研会心理部部长。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研会之星等称号,目前加权成绩85.2

方秀琴,女,湖北省黄冈人,1994330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2020级博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09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10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述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1112日讨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1115日至1120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各种方式,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叶蔚欣,联系方式:18372677522


中共化学与化工学院聚合物研高分子西区党支部委员会

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