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与化工学院2025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作者:  发布:2025-04-01 15:10:53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 号)》,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25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

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学习努力,无课程不及格;

(3)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

(4)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申请优秀毕业生应当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三好学生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

(3)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毕业生: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今年我院评选指标数为30人。

评选办法

1.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于2025年4月10日18:00前将《化学与化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分表》(附件1)以及相应的纸质版支撑材料交至党支部书记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各班级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划定指标组织评选。党支部需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2),对参评学生予以评选鉴定,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3)。评选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院资助德育助理。(各班级指标按班级内毕业生人数分配如下表)

班级

高分子一

高分子二

高分子三

高分子四

无机一

无机二

聚合物

分析

名额

2

1

3

2

1

1

3

2

班级

材化一

材化二

材化三

物化一

物化二

有机一

有机二


名额

2

3

2

3

1

3

1


3.党支部书记将所有参评人的上述纸质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12:00前交至西一楼114李亨老师处。

4.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复核,确定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学工处复核。

5.获评学生于2025年4月15日12:00前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并请导师审核。

六、评分细则

参评分数由成绩、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竞赛,学生活动,就业择业,社会活动几部分组成;

1、成绩按照10分为满分,按照百分比记分,如成绩85.5分记为8.55分;

2、学术论文:顶刊论文(Nature、Science、Cell)20分;高水平论文(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Adv. Mater.、Angew. Chem. Int. Ed、JACS、PNAS、Acc. Chem. Res.、Chem. Rev.、Chem. Soc. Rev.、Natl. Sci. Rev.)6分,一区论文3分,二区论文2分,三区论文1分,四区及其他EI收录论文0.5分,对双第一作者的论文,得分为该论文得分的50%,二作不加分,如果导师为一作,学生二作则视为共同第一作者。论文需在相应学制内发表,并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

3、专利:专利授权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专利公开的第一申请人加0.5分,如导师为第一申请人,学生第二申请人视为第一申请人;

4、大型科创赛事:“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系列赛事国家级金奖12分,国家级银奖10分,省市级一等奖8分,省市级二等奖6分,省市级三等奖4分;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一等奖8分,国家级二等奖6分,国家级三等奖4分;(此项分数为团队总分,仅团队前三名加分,具体分数由团队指导老师进行裁定和分配,分数的裁定分配应符合团队整体参与情况)

5、学术竞赛:国家级一等奖5分,省市级一等奖3分,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得分为一等奖的60%,三等奖为30%,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此项如涉及团队,则分数为团队总分,仅团队前三名加分,具体分数由团队指导老师进行裁定和分配,分数的裁定分配应符合团队整体参与情况)

6、学生工作:相应阶段研究生在读期间,担任校级或院级学生干部至少一年的,加1分;

7、文体竞赛:国家级一等奖3分,省市级一等奖2分,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得分为一等奖的50%,三等奖为30%,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

8、就业择业: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或选调生2分,在政府机关或基层单位有挂职经历(须满一个月)1分,同一实习地点不累计加分;

9、社会活动: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服务0.5分,不累计加分。

、附则

1.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2.相应加分项均要有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且所有加分材料应在相应学制阶段取得。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所有。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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