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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及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4-11-20 09:27:48  点击量:

 为进一步落实审计署整改新要求,加强对学校科研项目的结题及过程管理。科发院将组织开展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及项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结题检查
1.重点检查清理2013年12月底前应结题而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课题);
2.督促提交2014年1月-2014年6月应结题的科研项目结题证明材料;
3.加快推进2014年7月-2014年12月应结题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
二、具体安排与要求
(一)检查时间:科发院定于11月下旬组织对学校科研项目结题检查及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形式:科发院组织检查组前往各相关院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结题及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三)各单位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及时提交结题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
    科发院将依据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提供的结题证明材料,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现将材料要求如下:
1.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课题)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提供的正式结题证明材料。
2.如果项目(课题)为参与,可请牵头单位出具结题或验收证明。
3.如项目(课题)的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牵头单位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结题证明,但事实课题已经完成,可以填写校内结题登记表,由院系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按院系为单位于12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发院。
四、联系人:曾丽    
       联系电话:87543032  
       Email: zenglihust@hust.edu.cn
 
附件:
1.《横向科研项目结题与中期检查要求》
2.《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3.《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4.《华中科技大学横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
5.《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课题)结题登记表》(纵向科研项目)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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