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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周康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2025-05-11 16:05:25   点击量:

经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将周康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周康,男,贵州省福泉市人,1998年9月24日出生,现为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2023级博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4年3月12日提出入党申请,2024年4月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艾斌、张心乐。在培养考察期间,思想上,周康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提升自己的党员素质和能力。学习上,在自己的科研领域刻苦努力钻研,成绩排名前7.5%,名列前茅。学生工作方面,周康同志积极阳光,喜爱运动,代表学院参与包括2024年校运会和2024年“华工杯”篮球赛等多项体育竞赛。公益服务方面也有积极参与,在2023年高分子年会上以志愿者身份给大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曾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述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5511日讨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各种方式,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王鑫龙,联系方式:15552039980

中共化学与化工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