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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与化工学院2026年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2026-04-03 14:22:23  点击量:

    为切实做好2026届毕业生思想引领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坚持“四个服务”,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 号)》,决定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八年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申请优秀毕业生条件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参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必备条件

    1)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2)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大学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毕业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一;

    6)在校期间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工作职务或学生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2.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3)(4)(5)(6)条的限制。

    1)成功申报发明专利;

    2)获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刊物、外文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著;

    4)获华中科技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个人)”“三好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三、评选指标

    各院系拟推荐获评学生比例不超过当届该院(系)本科毕业年级人数的20%,今年我院评选指标数为24人。

    四、评选程序

    本科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依照“学生申报与院系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 43-410日,由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具体操作见附件2《优秀毕业生评选网上操作指南》,学生无需提交纸质档。

    2. 417日前,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依学生申报、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 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复核各院系上报名单,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2.请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组027-58868737

    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生资助助理委员会

    2026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