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本科班级:
我院即将开展2026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班级按照学校文件《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3〕9号)》(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寝室评选办法(校学〔2023〕10号)》(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号)》(附件4)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分配到我院、年级、专业的名额,做好本次评选和评定工作。
一、评选项目及材料清单
各类评选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请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其他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填报的班级名称应为上一学年班级标准全称,并与院(系)教务科打印成绩单中班级全称一致)。
(二)“优秀寝室”“标兵寝室”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在院系常态化安全卫生检查中,至少1次上报月度优秀的寝室可进行申请。请寝室长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其他学生请勿重复填写,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所有填报信息应为上一学年信息)。学工处将于9月下旬-10月上旬组织开展实地复核,并根据“优秀寝室”评选结果发布“标兵寝室”评选后续通知。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至院系,获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相应的奖学金。评选需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及要求
(1)《评优名单》(附件8)纸质档(加盖院系公章)和电子版(由系统导出)各一份。
(2)《评优登记表》(附件9)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一份,并与《评优名单》(附件8)名单顺序保持一致(登记表应在系统中批量导出,学生无需提交)。
2.“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材料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附件10)。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至院系。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1)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2)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各一份,《审批表》(附件11)请与《名单表》(附件12)上的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13)报送电子版,院系需按要求填写并严格把关。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附件14)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各一份。
(五)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至院系,具体申报条件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二、评选要求及说明
1.请各年级、班级严格把关,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地进行本次评优评奖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学生本次评优资格。
2.每个班级必须由全班同学推选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同年级同专业各班评审小组集中在一起进行本年级本专业的奖助学金评选。
3.一名学生一整个学年度内获得奖助学金的总额不超过15000元。
4.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同时获得其它项人民奖学金。每个学生至多同时获得人民奖学金中的任意两项。
5.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不论金额多少,都可以申请学校和院系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勤代补所得酬劳不受资助上限限制。
6.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参评学年度受到违纪处分;其他应当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
1.各类奖学金严格遵循评选标准且确保评审委员会知悉标准内容。
2.本次奖学金评定,需经班级评审委员会、年级评审委员会和学院资助工作办公室三级审核。
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约5人左右,具体成员为班长、团支书、资助委员、一名党员、一到两名群众,负责班级的评审工作。
年级评审委员会由年级辅导员、3位高年级党员代表以及本年级各个班级的班长、团支书和资助委员组成。
资助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和学院学生资助委员会组成。
参评学生需提交附件中的人民奖学金申请表。评选分为年级范围评选与班级范围评选,评选模式为公开答辩,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每个奖项的评定,需附上班级评审委员会意见,最后团体署名之后文字档统一交给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办公室统一审核之后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4.未经公开答辩的评选结果无效。
四、今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4日晚上22:00前 学生在学生工作综合服务系统提交申请http://xgxt.hust.edu.cn/xg/index,按照附件中模板,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邮箱3654293856@qq.com,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提交报名表至班级资委处,其他奖学金仅需在系统上申报即可,无需提交报名表。
(9月5日-9月11日 各年级评选人民奖学金、资助工作办公室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11日-9月13日 人民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9月21日前 国家奖学金入围者公开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年级在以上时间内完成本年级奖学金评定工作。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