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与化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定细则

作者:  发布:2024-09-18 19:10:43  点击量:

一、总则

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通过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机制,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申请范围及年限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且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三、类别及指标说明

(一)三好学生标兵

(二)三好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

学校三好学生标兵每学年评选不超过20人,获得学院三好学生推荐资格者可申报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学年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5%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同年内不能兼得。


四、评定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学习努力,无课程不及格;

3.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

4.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二)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学习成绩优秀;

2.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段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一学年以上;

2.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3.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六、评选具体操作细则

评选过程中德育导师全程参与并指导,评选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其他支委会成员和各课题组代表为组员。

(一)三好学生

1.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高分子一

高分子二

高分子三

高分子四

无机一

无机二

有机一

有机二

2

1

2

1

1

1

1

1

材化一

材化二

材化三

物化一

物化二

聚合物

分析


1

2

1

1

1

2

1


备注: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单列一个指标。

2.在满足该荣誉称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内成立评选小组,参考评选细则制定评选方案,各班级评选小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综合学生评分材料和自述材料最终确定班级内三好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学校每年将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指标分配给学院,学院根据各班级在册人数按比例将指标划分至各班级。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高分子一

高分子二

高分子三

高分子四

无机一

无机二

有机一

有机二

1

1

1

1

1

1

1

1

材化一

材化二

材化三

物化一

物化二

聚合物

分析


1

1

1

1

1

1

1


备注:研会、党务中心和支部书记队伍各单列一个指标。

2.在满足该荣誉称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内成立评选小组,采取班级内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学生答辩内容必须与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内容相关。依照答辩成绩确定班级内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选流程

(一)三好学生

1. 92118:00之前,有意向申请三好学生且满足评审标准的同学将《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自评表》(附件1)和个人自述材料(不少于500字)(附件2)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交至各支部书记处。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材料。

2. 92512:00之前,各支部评选小组在德育导师参与和指导下开展评审工作。具体环节包括个人申报、支部审核评议、支部汇总公示。

3. 获评三好学生的同学需登录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

4. 审议无误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复核获奖名单,并上报学校。


(二)优秀学生干部

1. 92118:00之前,有意向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且满足评审标准的同学将《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自评表》(附件1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交至各支部书记处。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材料。

2. 92512:00之前,各支部评选小组在德育导师参与和指导下开展评审工作。具体环节包括个人申报、支部内答辩评审、支部汇总公示。

3. 获评三好学生的同学需登录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

4. 审议无误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复核获奖名单,并上报学校。



八、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定细则并组织有关评审工作,对本单位评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


【备注】

1.评选研究生先进个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2.原则上需完成院系德育学分要求才可参评以上各项荣誉称号。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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