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16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包括2015级硕士研究生,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博士研究生。2016级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第二条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类别
(一)三好研究生标兵
(二)三好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四)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第三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标兵
1.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是学校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工作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
2.获得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
3.三好研究生标兵采取自愿报名,学院推荐的方式确定1名候选人,如果评上校级三好研究生,享有2000元奖金;如果未评上校级,仍将获得【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不占下拨院系的三好研究生指标数,请有意向同学,尽快阅读相关通知,将相关材料发送到616247481@qq.com。
(二)三好研究生
1.政治思想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MiAi/ΣAⅰ;式中Mⅰ、Aⅰ分别为第ⅰ门学位课程成绩和学分数)在80分以上。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4.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5.担任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所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职务。
(四)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3.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第四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具体操作细则
(一)各类优秀研究生指标由学校分配,博士生及硕士生指标在学院总指标基础上根据各年级、各班在册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各个所指标分配如下:
|
有机
|
分析
|
无机
|
物化
|
应化
|
高分子
|
三好(博)
|
2
|
1
|
1
|
1
|
4
|
4
|
三好(硕))
|
2
|
2
|
3
|
2
|
3
|
6
|
优干(博)
|
1
|
1
|
1
|
1
|
2
|
3
|
优干(硕)
|
2
|
1
|
2
|
1
|
2
|
4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博)
|
1
|
1
|
1
|
1
|
3
|
3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硕)
|
2
|
2
|
2
|
2
|
2
|
4
|
无机(无机化学、化学生物)
物化(物理化学、工业催化)
高分子(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制药工程)
应化(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与物理)
备注:学校额外分配给校研究生会、校级社团等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占我院名额,已获得校研究生会、校级社团等优秀研究生称号的不得再参与我院优秀研究生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各所召开民主评议会评选出优秀研究生。
第四条 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延期毕业的学生;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八)有课程不及格;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时间和奖励办法
(一)研究生评选时间及步骤
1.9月27日-9月28日,由本人登录HUB系统在线申请。
2.10月10日前,本人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导师签署意见,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民主评议,推选出优秀研究生名单;
3.10月11日下午午6点前,由班长或党支部书记将各班《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上交至院研工组。
4.10月12日,将优秀研究生评选结果于化学与化工学院官网公示,如有异议可反馈至研工组;
5.10月14日中午午12点之前,所有获得优秀研究生者需登陆HUB系统,填报自己最终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取消获奖资格,顺延至下一位。
(二)奖励办法
1.获以上四种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由研工部盖章后,送至档案馆并载入个人档案。
2.三好研究生标兵享受2000元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享受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
第七条 附则
评选优秀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相关链接: http://gszz.hust.edu.cn/(研究生资助网)
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