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核、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制订考核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考核和录取工作。
2、成立考核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考核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考核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和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二、 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1、材料审查:提交一份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占总成绩的20%。
2、综合能力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1)化学综合(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面试: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0分钟(采用PPT);综合面试15-30分钟,占总成绩的5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考核
三、 考核工作时间
3月17日 下午2:00报到 带身份证、 学生证
地点: 化学楼一号会议室复试费: 100元/人
下午2:30体检
地点: 校医院体检费35元
3月18日 上午8:30-11:30 笔试 地点:东九楼A304
笔试环节:考生请于2017年3月8日下午16:00后在全国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bsbm)下载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
3月18日 下午2:00开始,综合面试 地点: 东九楼A304 A305 A306
四、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 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