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化学与化工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经历、背景、课程成绩(30%)、科研成果与科研潜力(30%)、外语水平(10%)、研究计划(30%)等几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拟安排招生计划的150%差额比例(不含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29日-5月8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59334(办公时间) 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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