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将化学与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5月11日-5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电话:027-87559334(办公时间), 联系人:朱老师, 邮箱:zhudj@hust.edu.cn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拟录取公示前,考生需进行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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