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部分特殊政策和要求说明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2. 自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但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或与家组推荐意见。
3. 直接经费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限项。大于200万元的,仅作为申请人和负责人限项,参与人不计入限项。
4. 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处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基金委网站公布)、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院系科研科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须对照《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国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自查,并将该表签字确认后与申请书一并提交至院系。
3. 2017年全部项目采用在线申请的方式,为避免因ISIS系统拥塞导致的申请失败,请项目申请人提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收集相关成果。填写个人信息时,“所在院系所”请选择系统下拉菜单中指定的院系所。
4.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按时向所在院系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6. 申请人须是我校教师或正式聘任人员(要求聘期覆盖所申请项目的执行期),博士后需提供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承诺书。
7.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8. 申请材料须由院系集中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书。
9. 提交2018年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五、院系注意事项
1.严格遵循时间安排,逾期恕不受理。
2.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院系在封面上签字盖章,附《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国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
3.院系应认真审查申请书,特别是对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职称、学历、学位、年龄、在岗状态)。同时提交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的申报项目清单,审核意见需注明申报材料经过审核,符合基金委的各项规定,同意申报。不在清单中的项目,科发院将不予受理。
六、申请时间节点
2月27日 提交申请书初稿纸质文档一份。
3月7日24:00时,申报系统将会准时关闭。申请者务必在此之前提交申请书电子档。
3月8日12:00前,申请书纸质文档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七、联系人
黄礼平 陈小锋
联系电话:87543032
八、相关咨询及联系方式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请尽量使用ISIS系统在线技术支持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 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4.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5.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国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待《指南》发布后另行通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