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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试行)

作者:  发布:2017-12-08 19:27:24   点击量: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党支部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从本支部实际出发,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基本方法步骤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般步骤为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测评、认真整改。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重点进行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自觉性。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支委会成员之间、支委会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相互听取意见,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主动深入征求党员群众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3.对照检查,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查找在坚持党的领导和立德树人,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报告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

5.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测评。党员大会上,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而后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作风等进行测评。

6.研究落实,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分析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通过支部会议、党务公开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民主评议党员

()基本要求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民主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察,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客观评价。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基本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的一般步骤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运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总结备案。

1.学习教育。参照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进行。

2.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自我评价。每名党员要对照党章标准,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纪律、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做出自我评价、进行自我批评。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查找问题与差距,分析主要原因,多做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

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要认真对其开展批评,相互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票的统计结果由学院党委掌握。还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可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支委会应参加指导各党小组党员民主评议会。

3.组织考察,作出评定。党支部根据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其中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当进一步调查核实。

4.运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学院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被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规定的办法程序进行,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党支部要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和相关情况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要杜绝走形式、搞应付的现象,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做好痕迹管理。要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对民主评议党员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形式主义、仓促行事。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作为支部普通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可只进行民主测评。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