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推进换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对保障和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规范党组织换届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二、党支部换届
(一)换届的筹备
1.向学院党委呈报关于进行换届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统称“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前三个月,经与学院党委沟通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有关事宜,形成关于换届的有关意见。会后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提交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的请示,经党委审查通过并批复后,开始相关筹备工作。
2.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党支部应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党员充分认识党支部规范换届的重要意义,熟悉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及义务,强化换届工作纪律。
3.认真准备会议相关文件。党支部应认真准备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等。
(二)委员会的选举
1.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三至五名,最多不超过七名。党员人数不足七人的党支部,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
2.委员会委员的产生。①组织推荐提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学院党委批复的委员名额和班子结构要求,提出新一届委员会的组成原则。组织支部党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酝酿、推荐。②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人选一般不低于委员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并从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等额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③向学院党委呈报关于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党支部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提交关于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④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经学院党委审查通过并批复后,产生委员候选人名单。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三)选举的实施
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1.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读学院党委关于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等。
2.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后,即应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3.未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委审查通过并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4.向学院党委呈报关于换届结果的请示。党支部应及时将关于换届结果的请示报学院党委审批。党委批复后,换届工作结束。
三、纪律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党支部换届工作,每年年初要对所辖党支部的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做出相应工作计划,抓好规范换届。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任期届满、应当换届的党支部,学院党委要提前深入了解情况、逐一分析研判。对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先整顿再换届;对党组织设置不合适或隶属关系不顺的党支部,要先行作出适当调整;对新成立的党支部,可由学院党委指定临时负责人,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进行选举;对因工作调动、退(离)休等原因出现委员缺额,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按期换届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的定期检查,规范换届档案工作,加强痕迹管理,对请示批复、工作报告、选票等相关材料进行妥善保管。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应报学院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