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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请假流程

    作者:  发布:2016-06-08 00:00:00  点击量:

     

    1、申请人填写《附件1:学生离校请假审批单》(一式两份,文件下载见附件)

    2、(1)请假时间三天以内(含三天):交由辅导员核实请假原因并和家长联系确认,最后准予请假。请假审批单一份交辅导员存档,一份由学生保管。

    2)请假时间三天以上:交由辅导员核实请假原因并和家长联系确认,然后交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核实请假原因并签字,最后准予请假。一份请假审批单由学生保管。将院领导签字后的请假条以及相关材料交由辅导员存档。

    3、如在离校期间需向任课老师请假,请填写《附件2》,由辅导员签字盖章后生效。

    4、请假返校以后必须将学生留存的请假审批单交给辅导员(化学楼213办公室)及时销假,否则按私自离校未归处理,按照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